如今,很多城市的老旧小区面临停车位紧张的窘境,抢车位、飞线充电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各地政府也在积极通过出新改造,为小区改善现状,但也引发一些争议。比如,南京一小区在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车棚时,一部分居民就有点抵触,这是怎么回事呢?


【资料图】

南京市浦口区浦厂南苑小区始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为原浦镇车辆厂职工房,也是2017年首批移交当地街道的老旧小区。30年下来,这里基础设施已经很破旧,由于建设时就没有规划停车位,小区停车资源也很紧张,机动车停车位缺口800多个,非机动车棚也比较老旧。今年,当地街道启动了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其中就包括小区整体出新,并新建一批非机动车充电棚。

江苏台记者范思成:“目前,小区正在出新,在我的左手边,是小区原先的老非机动车棚,距离居民家大概有8、9米。而根据出新计划,车棚会被改到我右手边,这里距离小区楼栋非常近。”

浦厂南苑小区居民说:“我们支持你是为小区大多数业主服务是件好事,充电桩你可以建设,但是你不能在我们窗户底下,第一个人身安全我们没有保障,第二个对我们的采光有一定的影响,通风有影响,影响我们睡眠。”

居民担忧的还有,一楼地面下,燃气、电线等管道众多,加装充电车棚,是否会有安全隐患?记者随后找到当地街道负责该小区出新的工作人员。他介绍,按照设计,小区出新确实要在居民楼北侧安装一批非机动车棚。实施过程中,他们选取三栋楼作为样板段,会根据居民意见进行优化调整。而在安全方面,他们已经和多家管线单位进行了评估。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城市管理办干事杨帆:“我们中燃公司、电力公司,我们三方都在一起碰过头,燃气跟我们马上做充电棚强电的管道比较远,电力的管道也是比较远,满足安全要求,计划是在小区40到42栋,先做一个样板段,想把我们好的一面是展现给居民,如果他们对我们做的不满意,根据居民的意见,我们可以对方案进行优化。”

老旧小区不比新建住宅,空间小是其特点,那么,在出新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好居民的切身利益呢?法律界人士表示,《民法典》“相邻权”有规定,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左思成:“如果相邻业主认为新建车棚,侵犯了通风、采光、通行等权利或影响了相邻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相邻业主有权要求侵权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改造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及时与相邻业主做好沟通工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范思成 刘启鸿 编辑/赵黎静)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

更多 >

最近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