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强化噪声监管的通告

为更好地抓好落实,六部门将在中、高考期间,即从5月31日起至6月19日,划分为“静音”期和噪声特别严管期,进行分类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将暂停受理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监管区域为考点、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和居民区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

在“静音”期间:

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禁止进行机械加工、金属切割、已交付使用建筑物装修、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大音量组织娱乐、健身、广场舞,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宣传;禁止机动车、机动船舶鸣笛等各类产生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行为等。

中、高考考试期间属噪声特别严管期:

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内进行机械加工、金属切割、已交付使用建筑物装修、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等活动;全天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过大音量组织娱乐、健身、广场舞等活动;全天禁止商业经营高噪声广告宣传;歌厅、舞厅、酒吧、演艺吧、KTV等娱乐服务场所22:00前停止营业;禁止机动车、机动船舶鸣笛等各类产生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行为。

违规处罚规定:

南昌市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对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理。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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