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公安局将救助的野生动物放生。受访单位供图
素有“鸟中熊猫”之称的黑鹳现身乌苏市四棵树镇;“雪峰隐士”雪豹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塔布勒合特蒙古族乡塔布勒合特村串门;山区,时有北山羊、鹅喉羚、马鹿等野生动物出没‧‧‧‧‧‧连日来,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频频“光顾”乌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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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野生动物会说话,它们一定会这样描述乌苏这座城市——
伤了有救助
“我在路边捡到一只不会飞的‘老鹰’,好像受伤了,你们快来看看吧。”近日,乌苏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
民警前往群众家将“老鹰”带到乌苏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经鉴定这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矛隼。
在民警的精心照料下,矛隼很快恢复健康。
“我常常在想,被救助的动物回家后,会不会告诉家人是在哪里获救的?让更多的动物遇到困难后不惧怕人类,接受人类救助。”乌苏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队长刘均说。
今年2月,乌苏市向全市发出保护野生动植物倡议书后,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公安部门就在当地群众协助下,成功救助3只野生动物。
群众报警时总会说:“我分辨不出这是啥动物,但我知道它受伤了,希望你们来看看!”
2020年至今,乌苏市共计救助各类野生动物80余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0余只,“三有”保护动物30余只。
多只鸟在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苏管理分局管区栖息。受访单位供图
饿了有食物
5月20日,乌苏市甘家湖林场护林员吐尔旦·沙黑边走边检查投放的玉米、谷物是否被吃完,周围是否有动物脚印,根据具体情况再留下一些饲料。
因天气原因,今年乌苏市辖区积雪消融缓慢,这让经常出没于此地的雪豹、北山羊、鹅喉羚、马鹿等野生动物觅食困难。乌苏市140名护林员,日常巡护过程中投放玉米、谷物等饲料,并清理野生动物经常出没区域的积雪。
“甘家湖林区鹅喉羚、马鹿、野兔、金雕较多,我们巡查时会根据它们出没情况投放饲料。”吐尔旦说。
乌苏市认真贯彻《“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今年以来,该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与相关单位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保护工作,建立野生动物救助站1个,统筹护林员踏巡动物出没栖息区域,搭建鹰墩32个,构筑鹰架200个,存贮草饲料3.5吨。
法律有保护
4月20日,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雪豹突然闯入塔布勒合特村,接到牧民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幸而雪豹与民警短暂对视后便离开了。
从冬天到夏天,野生动物多次造访牧民家的院落翻找食物,显得“熟门熟路”。但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像这只幸运的雪豹一样,“玩耍”后还能重归山林。
2022年12月,乌苏市哈图布呼镇4名牧民为了尝尝“野味”,用弹弓捕获2只环颈雉。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将4人抓获。
“我们坚决打击非法捕猎及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盯紧捕、运、售、购、食各环节,警社(村)联动,常态化检查偏远牧区、物流寄递、五金店、屠宰场、市场等区域场所,加强线索收集,将触角延伸到对野生动物敏感及案件多发区域。”乌苏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周康表示,将充分发挥公安专业力量,强化野生动物迁飞通道、停歇地、繁殖地和集群活动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巡逻巡控力度,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迁徙区域及栖息地。
在政法单位的推动下,当地林草、公安、网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追诉、证据保全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效率,加大案件线索移送查办力度,汇聚保护合力,为野生动物撑起“法治保护伞”。
此外,乌苏市还借助“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通过庭审直播、巡回法庭以案释法,打造野生动物保护司法示范基地等方式,增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丰富的山林草地、优质的水源,吸引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乌苏“安家”,与野生动物的不期而遇,是乌苏人的一桩美事。(张秀 冯向凯 王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