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陵水公安
2023-07-11 21:19:4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11日,一名在逃人员王某弟来到本号派出所投案自首。经了解,王某弟为“2022.12.14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在王某弟犯案后,办案民警多次上门与其家人交流,做好家人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其本人进行劝投。经过一段时间的激烈思想斗争后,最终王某弟选择主动到本号派出所自首,至此“2022.12.14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回顾
2022年12月14日凌晨1时许,王某哥、王某弟在本号镇一家音乐清吧娱乐,酒过三巡后遇见同时也来这间音乐吧娱乐的王某某,经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哥、王某弟是两兄弟,与王某某是本号镇大理乡同一个村的村民。因曾经有过矛盾,积怨多年,双方相遇后现场从口角矛盾升级至严重的肢体冲突,两名犯罪嫌疑人将王某某打致6根肋骨有不同程度骨折、并发气胸后逃离现场。王某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2023年6月27日,本号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深入研判,在琼中县蹲点布控,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哥抓获。
2023年7月11日,潜逃许久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弟,选择来到本号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王某弟对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
打架成本高,动手需谨慎,打架事件往往都是因鸡毛蒜皮的琐事引发,不要因一时之火既管不住“口”又管不住“手”,任何形式的打架,都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